《苗寨金蚕劫》
第14节

作者: 九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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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蛊是一种人工施以特殊方法,长年累月精心培养而成的神秘物体,可以大可小,一般为动物,动物类的一般两只为一对,但也有极少类为植物。
  而施种的方法可以直接施种也可以间接施种。
  蛊术与湘西赶尸术、中国南洋降头术并称为东南亚三大巫术,这也是蛊流传千年的原因,这种东西有利也有弊,可是一旦主人家饲养这蛊了,蛊就会一直跟着你,就算你丢了,他也会半夜回来,让你永生不得安宁。
  我施动了拳脚,发现没有一点问题,别说这蛊还真是神了,可是现在有个问题,这蛊出来了,我怎么让他进去,不可能把一个巴掌大的蚕活生生的吞下去把。

  我有意的不理会这金蚕,不回头的往前走,看它会不会跟着。
  没走两下,他便从我脚边爬到我耳朵上,这小东西,别说,还真有点懂人性一样,它爬到我的头上,将身子全部猥琐了起来,用我稠密的头发将自己隐藏了起来。
  为了速度赶回去,走在金振国的前面,我一阵小跑。
  这好家伙把我累的,说来也是奇怪,我回来的时候,村子里的人都不见了,这天也没黑,平日里这时候,大街小巷热闹了不行,越走越不对劲,我有点担心小千跟马璐,越走远快。

  刚走到家门口,就看到远处的金振国在挨家挨户的搜人,还像是在有意寻找什么,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估计正是在找我。
  推开门,啪的一声,马璐拿着棍子跟铁盆朝我砸来。
  幸亏我躲得及时,只是这铁盆砸在我脸色,要是那棍,估计我怕是要见血了。
  “啊,是陈哥,你没事吧,听见门口有动静,我以为是金振国一帮人过来了”马璐一脸自责。
  也是醉了,算了,不跟你们扯嘴皮帐了
  “现在当务之急,我们赶快收拾东西,村子里已经待不了了,我们出去。”

  “好”马璐听着要出去,激动的不行。
  其实我心里哪里舍得,在这里活了一辈子,最后落了这么个结局要出去。
  为了争分夺秒,我一顿快的收拾。
  小千跟马璐守在门口放风。
  这别人收拾东西无非是一个衣服裤子,旅游必备,而我们养蛊人,带的却是两个版本,蛊毒粉,锦囊,还有一些瓶瓶罐罐的,弄得跟仙侠一样。
  三个人偷偷摸摸的跑到门路,希望别被他们发现,我们脚步都很轻,这要是让他们捉到了,别说出去,估计小命都没了。
  而这躲在我头上蛊,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偏这时候露出半个头来。
  这小千还好,毕竟司空见惯了。

  而这马璐得了,直接啊的一声就叫了出来。
  “救命啊,救命啊”
  马璐跟小千不同,完全是两个人,马璐是属于娇小类型的,做啥事都需要别人保护的那种,长着一副青春可爱的脸,也正是这点,曾今迷倒了我几个年头,小千可不一样,外表亭亭玉立,论姿色不输于马璐,可骨子里却透着一股豪爽的硬朗之气。
  这不叫本来就难逃,这一叫还得了,直接把金振国一帮人给知道了。
  马璐还杵在那,一动不动。
  “你还杵在那干嘛啊,赶紧跑啊。”我直接是醉了,拉着她拧着大包小包那是一路狂奔。

  跑不动了,我实在跑不动了。
  小千却跟没事一样,她一般很少说话,就一标准的神秘人物。
  马璐也跑不动了,可是金振国就在后面紧跟着,我现在是一点力气都没有。
  两个人蹲在原地,实在不想跑了。
  谁知,马璐身体下倾的时候,一幕春光进入我的眼帘。

  差点没喷出鼻血来,这春光,是让我大饱眼福了一次。
  真是人间极品。
  我心里暗想着,要是能够上去摸一把就是让我死这也是值了。
  我陈晨这辈子也不知道在哪里遭来的福分,能够让两个大美人在我身边。
  这一幕春光直接是给我打了鸡血,给我一大半的动力,心里还一直暗想着,这辈子要是把这两个女人征服了已算是死而明目了。
  背着马璐就是狂奔,夏天大家传都是薄薄的短袖,而马璐那白兔在我的后背也在摩擦着,我越走得快,也就跌宕的越大。

  终于到公路了。
  全身都要废了,“唉,我说,马璐你日后该怎么报答我,我这手脚都要快要断了。”
  “小子,别给我跑!站住。”金振国在后面一个劲的嚷嚷着。
  车,马璐的车,快,跑快。
  钥匙呢马璐,马璐摸了摸口袋,一脸茫然,“哥,我把钥匙丢在你家了”
  我去,我丢你妹啊,关键时候你给我来着出,是要我老命啊!
  “老哥,这可咋办啊,眼看着金振国就过来了。”
  还能咋办,用线点火被。
  你跟小千下去推,我来点。

  金振国跟我的距离还不到100米,而火也是一直点不着,怎么打都打不响。
  一下,两下,三下。
  烘的一声,机动车发动机的声音叫起来了。
  “我去,吓得我冷汗都出来了。”
  一脚油门踩到底,玛莎的声浪嗡嗡直叫,走之前还故意给金振国做了一个鬼脸。
  气的他是只踹脚!
  长长谈了一口气,看着村子远离自己而去,心中一股悲凉从内心透出。
  希望我这一走,再次回来的时候能够挽回村子,让村子重新振作起来!
  差不多走了三天,我们没去四川,而是去了马璐的家。
  马璐家在西安,也是有名的国都,有着全世界有目共睹的八大奇迹之一的兵马俑,武则天之墓,以及几千年之前所流传的钟鼓楼。
  我也是第一次来西安,之前自己也一直在三线城市奔波劳碌,来到这以后,几乎改变了我的要求,一直以来在我的印象中,陕西人都是头戴枕巾,黄土高坡,土地贫瘠。
  而现实中的陕西完全不是这样,陕西分南北,中部以秦岭为分水岭,南部土地湿润,而北部却干燥缺水,也是黄河的流经区域。
  西安是处于中部地带,没有在那里长期呆过的,可能不知道,古城只有两个季节,夏季跟冬季,过了冬天就是夏天,气候变化非常快。
  到了马璐家,到底是富家子弟的女儿啊,那是一个豪华。
  可惜咯,我这辈子是没这享福的命哦。
  我就跟农村人进城一样,一个标准的土炮。在他家里这也好奇,那也好奇,他家基本上全都是高科技玩意,采用的也都是微软的最新产品。小到厕所窗帘大到吊顶4d墙面。
  有时候,也挺羡慕这些有钱人,吃好的,住好的,不为生活所愁,不为金钱而担心。想当年我出门打工那几年,住的还不足10平米。
  小千是第一次来城市,在寨子里呆了一辈子,对外面充满着神奇,似乎如正在萌芽时期的孩子一样。
  因为金蚕蛊没在我肚子里了,现在我是更管不住它了,所以我要更加堤防这蛊,这要是给我跑了,扎了别人一口,又在这大城市,我去哪拿药救人。
  现实就是这样,往往你越害怕的东西,他来的就越快。
  要怪就怪我,也怪我一时嘴馋,硬是要拉着她俩去吃火锅。
  老头也没告诉过我,这金蚕蛊不能闻到太过刺激的东西,进门就是一大股让我腮帮子都流口水的味道,还是独特的魅力,老成都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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