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大唐的军队向西走得很远》
第21节

作者: 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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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可称得上两全其美!”
  让随从取回装着黄金的木箱,封常清越发满意沈光的急智,不过想到那白大虫,他又朝沈光正色道,“那白大虫是个混不吝的,你折了他的脸面,他定会找你麻烦,你需得小心。”
  “某观这白大虫不过是个求而不得的可怜人,难道便不能遂他的愿,让他入安西军效力。”
  沈光对白孝德没有偏见,在他看来这位一心所求就是为大唐效力,在军中建功立业,只是手段有失偏颇。

  “沈郎有所不知,当今的龟兹王无子,这位白大虫是王位继承人,他若是入安西军,万一有个好歹,我大唐脸面上可不好看。”
  封常清叹息道,有一说一,这白大虫擅使双枪,敢拼敢打,的确是员勇将,只可惜他身为王孙贵胄,有些事身不由己,就是都护答应,那位大王也不会答应。
  “原来如此,多谢封兄提醒,我自会小心这白大虫。”
  沈光应声道,不过他心里面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要知道他过去朋友众多,便是因为他有着一手化敌为友的本事,这白大人别人讨嫌,可他却最喜欢和这样的大龄中二交朋友,因为他们够真诚。
  小孩巴掌大小的马蹄金入手颇沉,封常清走后,沈光才饶有兴致地把玩起来。
  比起那些因为经常使用而氧化的金银币,这形如马蹄状的金饼鲜少在世面上流通,金光闪闪,十分迷人,着实是叫人爱不释手的小可爱!
  把玩了会后,沈光放下马蹄金,这段时间下来,他对大唐的度量衡也算有了个大概了解,大唐有大小斤和大小两之分,三小斤为大斤;三小两为大两。
  这马蹄金仔细掂量后,按着他的手感估算,约莫有后世的斤把不到,差不多能有大唐的十大两重,按着市面上的金价,足足抵得上百贯铜钱。
  另外大唐通用的货币是铜钱和各种丝绸绢布,真要用这纯金的马蹄金去兑换铜钱和金银币,起码能多兑个十几二十贯的。
  十枚马蹄金入手,沈光便等于白白多了一千三四百贯的钱财,而这也让他对高仙芝的身家和豪奢有了新的认知,要知道封常清带来的百金,足足价值万余贯啊,换了普通人,只怕恨不得今后把命都卖给高仙芝。

  帐篷里,多闻看着被重新码放得整齐的八枚马蹄金,反倒是没觉得这些金饼能值多少钱,于是很淡定地按着沈光吩咐,将剩下的马蹄金放入钱箱里保管。
  出了帐篷,沈光让王神圆留下大半牙兵看家,出了那形同虚设的大门后,便骑马赶往牙侩行,手上多了笔横财,得赶紧花出去些,沈光可不喜欢每日住在帐篷里,再说那么大块地皮不赶紧造些房子,看着也太寒碜了些。
  一路策马而行,看到沈光身后那些牙兵,行人们远远望见便让到边上,大唐的军爷们都是暴躁脾气,要是因为闪躲不及,挨两下马鞭可不值当。
  “王队正,咱们这般算不算扰民?”
  “郎君又不是策马狂奔,怎算得扰民,更何况这道路宽阔,两边大可行走,这般还被撞了那是活该,换了都护在,若是遇到那些走路不长眼的,还要赏他们吃鞭子呢!”

  王神圆在马上答道,其余牙兵们都纷纷应声称是,他们这般驱马小跑,怎么可能撞到人,这般还被撞到的必然是心怀不轨之徒。
  牙侩行前,沈光方自勒马停下,那位曹牙郎已从店铺内麻溜地闪将出来,圆润的脸上全是笑意,这位沈郎君花钱爽快大方,是真正的大主顾。
  “郎君……”
  曹牙郎刚开口,欲行问好,只见马上那位沈郎君扬手间金光闪动,随后他那圆滚滚的身身躯情不自禁地飞身扑出接住了那枚掷出的马蹄金,身手之敏捷连四周的牙兵们都自叹弗如。
  看着眼里金光闪闪,脸上谄笑得无比肉麻的胖牙郎,沈光轻声道,“曹牙郎,这马蹄金在你这里作价一百二十贯如何?”
  “郎君说甚么就是甚么!”
  曹牙郎的眼睛都快笑没了,这等成色的马蹄金,他起码能多兑出七八贯钱财的好处来,果然这位沈郎君出手比那封二大方多了。

  “这一百二十贯,都与某换成木料石块等物,具体用度,你自去和某的波斯管事商量,另外再帮某雇些人盖屋子。”
  “郎君放心,我必定把事情都办得妥妥当当……”
  “兀那牙郎,莫要糊弄郎君,若是偷奸耍滑,某手里的刀可不是吃素的!”
  王神圆见曹牙郎笑得好似刚偷了鸡的胖狐狸,大声恐吓道,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这牙侩里的牙郎就没个好东西,他可不能叫这厮糊弄了郎君。
  “军爷哪里话,小的就算糊弄别人,也断不敢误了郎君的事。”

  曹牙郎不敢得罪王神圆这等牙兵头子,这些军爷要是蛮不讲理起来,就他这牙郎的身份去告官也是屁用没有,只会觉得他又干了什么坑蒙拐骗的事儿。
  “郎君慢走!”
  看着沈光一行骑马而去,直到人去远了,曹牙郎才将那枚马蹄金塞到嘴里,小心翼翼地咬了口,然后屁颠屁颠地回了店铺,支使起手下伙计来。
  离开牙侩,骑已经一刻钟,沈光便到了高府,这时高仙芝以离开去了都护府,府中自有管事接待,“沈郎君且往这边走!”
  高府占地广大,后院亭台阁楼不少,高仙芝镇守于阗国三年,可家中仍养着百余的乐人,用以招待宾客。
  宽广的院落内,乐人们忐忑不安地站在碧绿的草地上,静静等候着老管事口中的那位沈郎君。
  很快随着院落外廊道上有脚步声传来,百余名乐人都望向石门处,老管事说过,都护曾言这位沈郎君所制新曲不逊长安李大家,这也让他们十分好奇。

  即便为奴,被困于这方院落,只是贵人们眼中的玩物,可这些乐人们依然保持着对于音乐的热忱和喜爱,他们只愿老管事所言不虚,这位沈郎君的新曲能让他们为之痴迷,在这滚滚浊世能找到心灵的寄托。
  终于脚步声停歇,当乐人们看清楚老管事身边那位年轻郎君的样貌时,都为之耳目一新。
  沈光只穿着袭白色圆领长袖,没有蓄须,胡茬刮得干干净净,看上去整个人异常清爽。
  自大唐开朝后,男子向来以蓄须为美,不过经历了开元盛世,再到如今的天宝风流,丝绸之路连接贯穿东西方的文化交流后,人们对于各种奇异装扮大都不以为意,反倒会竞相模仿。

  沈光这般打扮算不上特立独行,但就是叫乐人们看着觉得极为舒服,再加上他过去面对学生时修炼出来的那种姨母般的微笑,乐人里不独是女儿家心神摇曳,便是不少男子也觉得心中有些温暖之意。
  “郎君,府中乐人,都在这儿了,您要如何挑选?”
  老管事恭敬地朝沈光问道,他原本以为主人言过其实,可如今看着这位沈郎君被百余乐人目光盯着,却仍旧神情从容,也不由暗暗心折。
  被乐人们热忱的眼神盯着,沈光没有丝毫的不习惯,他过去在礼堂上大课的时候,可是被更多的学生们围观过,眼下只能算是小场面。
  “某叫沈光,都护命我制新曲以使诸国晓我大唐盛世气象,某不敢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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