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千秋功罪》
第7节

作者: 肖暮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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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怎么回事?他给我钱干嘛?
  我立刻去追他。
  “关秘,这怎么回事?”我扬了扬手里的钱包。
  关秘急忙把我拉到走廊里一处没人的拐角,一连声的说:“姑奶奶你小点声你小点声!”

  然后他又看了看左右,低声说:“李老师,这是那三个患者家属感谢你的。”
  “哪三个患者?”我莫名其妙。
  “你不是把三个患者交给我转到别处住院去了嘛。”
  “那有什么好感谢的?咱们医院确实床满了呀。再说,要谢也是感谢你呀。”我说着又把那包钱往关秘手里塞。
  “听我的,拿着,应该拿的,不拿就是不给哥面子了。记住,跟着哥哥我,以后你挣钱的机会大大的。”他紧握着我拿钱的那只手,往回推了推,然后甩头走了。
  我在原地站了好一阵子,不知该如何是好,感觉那包钱有点烫手。

  第二天傍晚,下班回到家,洗了手换了衣服刚要进厨房做饭,手机响了,我拿起来一看,我的天哪,宝贝儿!
  我的心狂跳不止,激动得半天没想起接电话,就那么傻傻的看着手机屏幕上泛着蓝光的“教授”俩字一闪一闪的,手抖个不停。
  自从会议室事件爆发以来,快一年了,他从没给我打过电话,这是第一次,我好激动好激动。
  “你收了他的钱?”教授语调很生硬,没有称呼没有寒暄没有过度,开板就劈头盖脸这么问我。
  “你……是说关秘?”
  “还能有谁!”

  “是收了。你怎么知道的?”
  “这你就别管了。退回去!”他语气好像对一个枪口调转仓皇回逃的士兵,轻蔑无情的下着命令。
  “我当初是不要的,他非给我不可。就这大点儿事儿你跟我生这么大的气?”我的语调也有些不愉快了,凭什么跟我这么横?我才不怕你呢。
  说是不怕,其实是觉得他心里有我才敢这么猖狂的跟顶头上司有恃无恐。

  “这是小事?什么是大事?行了行了,跟你说你也不懂,书呆子!”听声音他比刚才更生气了。
  “你说谁书呆子呢?别以为你是教授你就牛差你就可以想说啥说啥!”我也来气了,多少次遭遇冷落积压的委屈冲上脑门。
  “你看看你,淑女,说话怎么能这么粗俗呢?错了也不虚心,脾气比我还大!”见我生气了,他口气一下子缓和了许多。
  我居然撒起娇来:“我就粗俗!我就不虚心!我就脾气大!”。
  “……”他半天没说话。

  我也不说,我还等着他道歉呢。
  半天,他开口了:“如果钱是病人出的,那叫敲诈!如果钱是对方医院出的,那叫倒卖患者!当然,现时期这种倒腾患者的做法比较流行,在三甲医院人满为患无力接纳住院患者的情况下,这种做法也不失为一种缓解压力的办法,只要患者能够得到正确及时的治疗,即使是转到下一级医院甚至民营医院也都无可厚非,但要是跟钱扯上关系性质就变了,所以,无论如何都是不能收这个钱的。明天就把钱退回去。”

  他很严肃的但是还算有耐心的说完这些,不等我回答就“咵嚓”一声把电话挂了,算是结果了我。
  日期:2016-04-17 21:07:40
  第十章 难关
  人在恋爱时,都想给对方留下最美好的印象,决不允许对方在这个期间看到自己的缺点。这也是乞丐为什么专爱找成双成对的情侣要钱的原因。我也不例外,我是个唯美主义者,不允许自己有已经发现的缺点存在。所以,教授的电话批评使我的日子突然灰暗下来,心情一团糟,觉得教授这回可能真的是看不起我了。
  这种情绪不知不觉的蔓延到我存在的所有时间、空间和心间,无处不在,无时不扰、无路可逃。以至于上班没精神,下班没心情,夜里没睡眠,人一天天颓下去,与行尸走肉无异。
  一天早上,我赶公交跑了几步,恰在这时被一个明显是汉子身板的女士撞了一下,脚偏离了既定路线,右鞋后跟不偏不倚正好插进下水井盖的镂空里,命中率百分之百。我立刻被撂倒在地上,右脚踝严重扭伤。
  说来也真是倒霉。其实我个子很高,平时又钟爱运动和休闲装,以前极少穿高跟鞋的。那天穿的鞋跟也算不上太高,只能说是个半高跟,但鞋跟确实很尖很细,所以也才可能发生这种狗屎运的事。不过我心里清楚,归根结底还是我那一阵子干什么都不专心,人就像个空壳一样,对自己完全无心对他人完全无视,应该说,人在这种状态下,便是到了多事之秋了。
  我发现鞋和感情似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婚姻就像穿在脚上的鞋子,合不合脚,只有你自己才知道。

  那天我也是倒霉在鞋上。
  我穿那双鞋纯粹是为了搭配一条相同颜色的裙子。
  那天周一,教授来病区查房。
  那天我是经过精心装扮的。

  说起穿衣还有一段小插曲。
  我第一次到心外科那天,没有领到新的白大衣,我就自带了一件在教研室打扫卫生时穿的旧大衣。这件旧大衣穿起来应该确实是挺丑的,它又肥又长又脏又破,再加上料子又轻又薄,穿起来软塌塌的,像街边免费剃头的老师傅或者市场里无照拔牙的土郎中。
  那一天,教授来办公室,见我这扮相,立刻用十分厌恶的眼神上下打量我好几遍,碍于周遭同僚的存在,没说什么,但他对我这件白大衣的反感已昭然若揭。我笑了,我喜欢那种眼神,那不是普通同事嘲笑别人的眼神,而是一个男人责怪他的女人穿衣不当的眼神:他希望你美丽!
  第二天,我们到那诊室,我仍穿着那件白大衣,教授又用那种眼神看我,忍无可忍,愤怒的说:“你能不能不穿它?”
  我有了幸福感。
  那时我就发现,我好像……喜欢他。
  自那以后,但凡可能遇到他的日子,我都会精心装扮。我甚至买了不少时装杂志,还到时装店观摩店员怎样为模特搭配颜色和款式。
  我变得越来越女人。
  至于那件白大衣,已经被我收藏,我幻想时机成熟的某个幸福的日子,我突然拿出来穿给他看,直到把他气得奔过来扒下它为止……
  那时的我,多么快乐无忧;那时的我们……唉。
  爱情,最美的阶段其实是朦胧期。
  我强忍疼痛到学院看了病取了药请了假,回家时大概上午十点半多一点。
  我上了楼梯后就觉得不对劲,似乎有声音,说话声,我丈夫的!我正站在门前掏钥匙,门却突然开了,一个陌生女人从我家里走了出来!
  她大概从屋里的照片上已经认识了我,一见是我站在门外,吓得方寸大乱,撞开我就朝楼下跑去。大概跑得太急,也崴了脚?只听一声惨叫伴着一串凌乱,然后便没声了。

  他们大概说好要分头出门。丈夫原本是站在门后为她开门,她跨出门时他探头目送,恰在此时俩人同时看见了我,女的仓皇逃窜,男的呆若木鸡。当那一声惨叫传来时,丈夫情不自禁的想要出去看看,但他的脚步被我两道刀子一样的寒光盯得纹丝没动。我们就这样保持了大约一分钟,直到我一瘸一拐的走进去,他才慢慢关上门跟在我身后,但自始至终我们谁也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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