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是买来的》
第1节

作者: 蹲炕头想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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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1-7-13 19:25:00
  2009年末,我在网上写过这个故事,陆陆续续,只写了2W字左右。
  种种原因吧,一方面是由于第一次写,没有任何经验,一方面是自己文化水平有限,毕竟是个农村人,再加上写的过程中,实在是对媳妇太思念了,乱了心绪,也有很多顾虑,很多细节我都刻意隐去,写着写着也就乱了。总之09年的那次,我自己很不满意,并没能还原真实的故事面貌,2年的时光忽悠过去了,心里也渐渐平静了些,最近我十分想好好整理整理这个埋藏在心底的故事,尽最大的努力还原最真实的样子,不再省略任何我能记得的情节。

  我不知道故事中涉及的问题是否敏感,只能抱着试试的态度。我媳妇是买来的,我并没有找任何的噱头,而是实实在在,我的媳妇真的是买来的,用人民币,一手交钱一手交人买来的,当初的想法很简单,到了该找也想找媳妇的年纪,因为自身条件有限,找不到,于是就花钱买来一个,想好好过日子,传宗接代,没想到,买来的这个媳妇,彻底改写了我和我们家的生活。

  此时此刻,我很想念她。
  明天开始,每天一章,以此纪念我和她一起走过的岁月,纪念那段我生命中,最难忘的日子。
  声明一下:绝对是本人原创,网上可见的2009年版也是本人写了之后,别人转载复制的。喜欢看就跟着看下去,不喜欢请绕行,没必要怀疑故事的真假和骂人。多谢。
  日期:2011-07-14 11:37:13
  1.
  话不多说,故事开始了。
  长白山脉,一个被称作狍子沟的小村落,那里就是我的家。
  我小的时候,也曾傻乎乎地用拳头驻着下巴歪着脑袋问我爸:“爸,咱这儿为啥叫狍子沟?”
  他一边卷着旱烟一边不耐烦地跟我说:“去去去,问你妈去!”

  于是我屁颠屁颠地跑去问我妈,可能因为我是家里的最小的一个孩子的缘故,我妈对我特别好,总是有问必答,她说当然是因为这里的狍子多,所以老人们才这么叫。
  遗憾的是,住在狍子沟的我,从来都没见过狍子。直到二十多年后,我才第一次在镇上派出所的水泥地上,见到两只被丨警丨察刚刚截获的死狍子。那个时候,我大哥已经是一位人民教师了。
  可以说,这个家,就是大哥一手拉扯大的。我那没正事儿的爸,早些年靠行骗江湖为生,总是向往那花花绿绿的大城市,在山上用镐头刨些他自己也叫不上名来的草根,转运到城里,卖给傻乎乎的城里人,说那是能开出奇异花朵的进口植物。每当繁盛的夏天过去,那些发觉自己上当了的城里人,再在农贸市场的犄角旮旯里碰上我那混蛋爸爸的时候,都会厉声质问他。他也总是不慌不忙地做出颇说得通的解释:“你运气真不好,买到公的了。”寒冷的冬天,身无分文的老爸会从不知道哪个城市赶回来,往炕头上一坐,大哥拖着个小爬犁,深一脚浅一脚地上山拉点柴禾烧炕。两个姐姐都比大哥小,就知道互相攀比着打扮。倒是一个比一个漂亮。

  时光就那样在山与山之间的日出日落中匆匆溜走,转眼我就到了十几岁。大姐二姐凭借漂亮的脸蛋和姣好的身材,都找到了十里八乡论家产论长相论人品都还不错的小伙。大哥毕业刚刚分配回镇里的小学,并且和大嫂成了家。住在山沟里的我们家,也开始像早晨东山头树林子里窜出来的太阳一样,抖了抖身子,像牛抖掉苍蝇一般,抖掉了贫穷的帽子。

  头发全白了的老爸,也不需要再走南闯北地行骗,正在上中学的我兜里的零花钱比大多数人都多。姐夫们出钱给我家在镇里买了一个大院。老房子还留着,因为我妈舍不得那几亩把四个孩子养大的庄稼地。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我矮小的个子,一直也长不起来。只盼望着十八能攒一窜。
  没人说过小个子不准有爱情,我偷偷喜欢村里的爱霞,她有一个像马尾巴一样的大辫子,长的白白净净的,虽然我已经搬到了镇里。但童年的记忆,并不是二十几里地的距离能够抹去的。我也曾经像别人那样偷偷地往爱霞生了锈的铁文具盒里塞过没敢署名的纸条,她直接送给了老师,导致我再也不敢有所动作。
  考高中的时候,我成绩不怎么样,上不了县城里任何一所高中,还是我哥拖了他以前的老师,姐夫们出钱,送我去了一家普通高中。高中的时候,我的个子依然没有起色,似乎就停留在1米50的样子,班里的男生总是欺负我,打也打不过他们,骂他们几句也难解我心头之恨。我大姐带我去县医院做了一系列检查,医生最终得出的结论是我不可能再长高了。这犹如晴天霹雳,虽然我内心早有准备,但还是去河边一个人蹲了一个下午。经过长久的思考,自卑的我终于做了一个艰难地决定——退学。

  退了学的我百无聊赖,可以想象,一个1米50的小个子男人,走在街上和正常的人类是多么不协调。我妈想让我去学门手艺,就像镇里农贸市场边上修鞋的王瘸子,或者钟表店里修表的老陈头。我对那些手艺嗤之以鼻,什么也不想做,我妈也拿我没招,只能任我在家里游荡。
  那时候我常常回村子里住,只为了能看见初中毕业就在家务农的爱霞。
  一个人的房子倒了晚上有点毛骨悚然,黑黑的高大的山影横在窗外,寂静的村庄看不到一丝亮光,有时候从东山上爬起来的月亮像个没擦干净的银盘,透出几分说不出来的诡异。为了我心爱的爱霞,这些我都不怕。有事没事的时候,我会在她家地头上等她,戴了草帽穿了花格子衬衫的她别有一番韵味。要是在她锄草的间隙能坐在树荫里跟我闲聊几句,那就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十八岁,村里跟我同龄的男孩子纷纷去应征入伍,和我家隔了两户的海军就是一个,他们临走那天,虽然我一直都不怎么喜欢比我高比我好看的他,但因为爱霞去送他,我也装模作样做出依依惜别的样子,说是去送送一起玩到大的好朋友。其实心里别提有多高兴,心想这下子你可走了,喜欢爱霞的道路上,又少了一块又臭又硬的绊脚石。

  可惜好景不长,当兵的那群小伙子走了的第二年夏天,爱霞也要张罗着出去打工,虽然我在她们家地头的树荫下对她进行了半个下午的劝阻,依然没能留住她已经长了草的内心。
  我那持续了好多年,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的初恋,就这样悲催地在那个热得虫子都叫的毫无章法的夏日午后,被划上了一个句号。
  失去了留守动力的我,自然回到了镇里,回到了父母身旁。二老依然在有意无意时提醒我年纪轻轻该去学门手艺,我依然不耐烦地听着,实在烦得没办法了,我说:“我想自己干点什么。”
  经过全家人的商量,最终,我在镇子里,开了一家小食杂店。自己当起了老板。
  日期:2011-07-15 17:13:49
  2.
  创过业的人都知道创业的艰辛,其中的辛苦就不足为外人道了。尤其是对我这样一个既没体格又没经验的毛头小伙子。好在有那一直疼我如心肝的老妈妈和姐姐的帮衬,我的小食杂店也算是稳固地盘踞在镇上的一角,有了相对稳定的客源。

  慢慢的,那些送货的也都学聪明了,不用我累死累活地骑个三轮摩托车去进货了,主动送货上门,我从最初的烟酒糖茶,扩展到生活五金,四五年的时间里,我把邻居一家卖熟食的小店一家卖蛋糕的小店都盘了下来,打通了墙壁,日子越来越好过,我的店面可以称之为正经的商店了,可能是因为我嘴甜腰软腿勤的缘故,当然也可能是那些人想来我这看看矮小的我找找自信,不管什么原因吧,回头客越来越多,有的村子里的老乡,认可绕远也来我这里买东西。没想到身高不行,上学不行,但是我开店行!一家人也算其乐融融吧,除了我那个混蛋老爸,还是天天在家卷烟抽烟,溜溜达达,从来都不帮我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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